2007年7月24日 星期二

純屬虛構的 穿鼻條約( 三 )

( 續二 )

        香港開埠一百多年來,連芝麻綠豆的殖民官都抓到了用其尊名的街道,唯獨香港開埠“功臣” 查爾士‧義律連一條橫街小巷也撈不著。令很多香港掌故學者,左思右想也湊不出一個道理來。

        穿鼻洋是指虎門沙角炮台對外的寬闊洋面。琦善也曾在穿鼻洋的英艦上展開過不止一次的會談,由於英國人的叫價太高,琦善不肯遷就而引起談判的破裂。

        英國人查爾士‧義律單方面公告了自己的手稿充作《穿鼻條約》的內容,違反了國際公約的慣例。( 我還是要再一次強調 )

1    條約文本未有共識,中方的全權大使琦善未有簽字首肯。

2    中英兩國政府均未承認。

3    沒有兩國政府的國家印鑑為憑。

        猶其是沒有通過英國政府的這至高的原則,使英國人要兩次宣佈“香港為英國的殖民地”的尷尬場面,成了英國殖民史上的笑柄。

        《江寧條約》換文正式割讓香港時,查爾士‧義律便被立即調回英國。所謂的《穿鼻條約》在正式的國家檔案中是沒有的,只能在一些左轉右載的野史中找到它所涉及的內容綱要。

        事實上《穿鼻條約》等同一張廢紙。查爾士‧義律還能論什麼功績,可在香港留下“芳名”!

        這就是上述謎底的答案。

3 則留言:

  1. 只是沒有功,所以不能留名,但他已經付出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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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讀歷史不能這樣看 . 做得越多錯得越多的 , 歷史就會有定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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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真的是做多錯多,唔做唔錯的定論,很久以前已經聽人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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