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穿鼻條約
很多大陸的歷史本本都這樣說的:“……琦善賣國,與英國人簽定了《穿鼻條約》,從此香港送給別人了……”。但歷史並不是這樣……
明末清初時印度成了英國的殖民地,開始廣種鴉片。明神宗也曾吸食過鴉片上癮,並戲稱為“福壽膏”。為了大量搜括中國的白銀,英國人想到了用鴉片來入侵中國大陸。
據史料記載,清朝(仁宗)嘉慶年間鴉片已大量輸入中國,鴉片躉船多泊於珠江口的零丁洋。 “……三令五申,嚴厲得很。吸烟罪絞,販烟罪斬。但那包賣的窯口反私受英人賄賂,于中取利大發其財。禁令每歲不有,鴉片烟的輸入無歲不增。每歲漏銀約數千萬兩……”這就是滿清官員上奏皇帝的奏章。道光(宣宗)即位隨即宣佈禁鴉片。
林則徐要求查爾士‧義律( Charles Elliot )立下書約交出鴉片,永不再運鴉片入口。於是上演了一幕萬人叫好的虎門銷烟。英國駐華總監查爾士‧義律向英國政府作出報告。
十七世末英國為為擴充殖民地,早就對香港海域一帶進行過調查和勘察,認為香港是一個難得的良港。耤虎門銷烟為借口,英國政府在1840年4月,很快就通過發動侵華戰爭決議案,也就是“鴉片戰爭”。
滿清朝庭認為英國的進犯,皆因林則徐虎門銷烟一事引起,所以才有將林則徐、鄧廷楨撤職的事。琦善欽差在1840年11月29日 到達廣州,立即以撤去防務來顯示談判的誠意,隨即答應賠償五百萬兩白銀的底牌。本來琦善就不是一個談判的外交家。把琦善請到英船上展示英國艦隻的炮火,使柔弱的琦善嚇破了膽。在琦善與義律的交往文件中,一直硬不起來。滿清的腐敗虛弱,也根本沒有談判的籌碼,香港的割讓也只能是遲早的事而矣。下面把琦善與義律的一些往來文件公諸於下作為引證:
12月15日琦善照會義律,表示通商口岸一事可為代奏,割地之事決不能行。“……天朝從來未有之事,其勢斷不能行……”,基本反映出道光皇帝的態度。
12月17日義律照會琦善,同意中國賠償六百萬(銀)元外另增加通商口岸……。
12月29日義律照會琦善,提出“……予給外洋寄居一所,俾得英人豎旗自治,如西洋人在在澳門豎旗自治無異……” 。
1841年1月2日琦善照會義律“……所稱予給外洋寄居一所之說,查天朝准令外國之人前來貿易,已屬大皇帝格外恩施,斷無再給地方之理,亦經本大人臣爵閣部堂偹文照會。並據貴公使大臣來文內,聲明不再求地,今何又有予給外洋寄居一所之語……”。
上述的聲明,引發了英軍在1月7日攻佔大角炮台和沙角炮台的事。
1月14日義律照會琦善,要求將尖沙咀、香港等處讓給英國主治,作為貿易寄居之所……。
1月15日琦善照會義律表示允許代奏,讓英國只擇一處地方寄寓泊船。也從未許諾過“香港一島”,而且也僅為“寄寓泊船”,決非割讓土地。
1月16日義律照會琦善提出割讓香港的要求,拋出了巴麥尊的《對華條約草案》,把“香港一處”改為“香港一島”。
1月20日義律照會琦善,聲稱英軍即將開赴香港島地駐紮;並單方面公告了所謂的“初步協定”。因為琦善與義律曾多次在穿鼻洋的船上進行談判,就被冠以“穿鼻條約”。
(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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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你的資料很詳盡,你會可詳盡告訴我們,林則徐怎樣在虎門銷煙的情況, 我曾經有過疑問,究竟怎樣銷煙呢?靜待你的續篇。
回覆刪除忘記過去,則意味背叛。香港教育當局應補回近代史一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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