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廟宇故事尋找開埠前夕的香港
(續前)
赤柱海灘寬廣,岸邊又有平地一塊,自然成了這一帶的行政中心。康熙八年(1670年)復疆後近100年,才蓋起赤柱天后古廟,可見人口的積聚其歷程是何等艱辛。
從《香港廟趣》(魯金著 次文化堂出版)一書介紹,掃管笏天后廟何以能保留300年之久、在遷疆時得以保存的故事……
“……這間廟相傳已有三百年歷史,清初之年已存在,由掃管笏村和附近的青龍頭、屯門等鄉人集資建成。
查,清初因鄭成功在台灣企圖反清復明。清帝為了杜絕沿海居民接濟鄭成功,實行遷海政策。這種政策是非常殘酷的。辦法是將沿海鄉村的鄉人,強逼遷入內地。所有沿海鄉村盡行燒毀,在若干山上設立烽火台派兵駐守。若見鄭成功的船隻進來就放出烟火信號,調集水陸清兵圍攻。
當時新界地方全部在遷海界內,故此很多鄉村被逼燒毀,村民扶老攜幼入內地。
掃管笏村當時亦被逼遷徙,鄉人流入內地。清兵到來,本要燒村。但因該村近海、又近屯門哨站,因此沒有燒村。清兵就以這座天后廟為大本營。在對面的海邊設立木樁,以為防守之用……”(為更易閱讀,文字略有整理)
可見“遷疆”二字,不是人走樓空便可輕描淡寫,它包含了家園一朝盡毀的辛酸,一把火把一切都變成灰燼……。野史見聞可能也有所記錄。在文字獄的淫威之下,恐怕也已燒光。幸存文字甚是少見。
鴨脷洲北岸的避風條件比赤柱面向大海優厚多了,有理由相信以漁為業的“香港人”集中在鴨脷洲北岸的,一定比赤柱一帶的為多。
我特意到赤柱天后古廟一行。據資料介紹:天后又名「媽祖」,宋初(公元960年) ,福建莆田湄洲人氏、林氏女。生有異稟,後屢顯神通,拯民於溺。被冊封為「天后」。云云。
大廟灣的大廟(天后廟)建於1012年,據云是福建以外的第一座天后神廟。赤柱乃因是風水好地,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在此建赤柱天后廟,使這一帶的漁民得其庇祐。
據廟中重修石碑記載,……民國廿七年(1938年) 、1976年、2002年均有重修時的善者名錄。最多一位捐出十萬港幣之多,可見其人之熱心有嘉。今日的赤柱天后古廟面目為之一新,亦不枉為一遊覽勝地。廟內除了天后娘娘之外,又有小一尺碼的神祇17位之多,也有道不出名字的神位若干,一一表達不了。這個闔府統請式的神廟卻也少見,沙田車公廟內的車公元帥端坐其上;筲箕灣譚公廟內那個永不會老、永遠童真的少年譚公,一樣位列仙班;……。大概凡到這裡參拜之人,暫且可以不必另行遠勞,諸神都有禮了。
我為什麼老盯住鴨脷洲與赤柱的古廟不放?其目的就是想了解更多的有關的香港歷史。
佛堂門北堂的天后廟(大廟),據香港華民政務司署廟宇調查組1966年12月發表之有關佛堂門天后廟報告中提及,此廟700年前為漁民林重堅之子林道義所建,比南堂天后廟 (已凐沒) 為晚,現已是當今香港天后廟的老大。至於大埔墟的天后宮卻被冷落得幾乎無人知曉。1962年被颱風溫黛摧毀的大廟,後由華人廟宇委員會重修 (見《香港的歷史與文物》蕭國健著 明報出版社) 。可見香港的廟宇所經歷的天災與人禍是何其多也,這都是香港史與大陸史有著許多不同的原因。一段段的廟碑誌都在訴說著它們各自的故事。
我沒有找到像大廟那個年代在鴨脷洲建有廟宇的資料,請教鴨脷洲洪聖大王廟的管理人,可惜他們也沒有儲存著這方面的故事。
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的,隨著歐洲人航海事業而到達香港海域,莞香成為大宗貿易之時,香港這個地域名才會不脛而走。有史料記述了明代時期,此地就有莞香貿易的記錄。香港的莞香貿易雖然隨著遷疆而消失,但香港這個地名卻保存了下來。
謝謝
回覆刪除我何文達是赤柱八間屋原居民, 現在正申報我在赤柱大街的祖屋成為香港法定古蹟. 妳要知道英國在販毒戰爭中用武力侵佔香港, 搶走許多香港人財物.當時侵華英軍大部分都是基督徒. 所以妳未到18歲思想未成熟時不要入讀聖士提反書院,顯理中學和嘉諾撤書院, 因為過早被迫偏信某神對妳的心智發展有不利的影響. 最好入讀無宗教信仰的學校
回覆刪除張祝珊英文中學
香港中國婦女會中學
筲箕灣官立中學
中華基金中學
蘇浙公學
閩僑中學
筲箕灣東官立中學
文理書院(香港)
培僑中學
東華三院李潤田紀念中學
就是最好最可靠的中學了,起碼不會迫妳上耶穌堂,浪費妳的時間
我以香港民族英雄身份反對外傭和窮大陸人享有居港權.
打倒民主黨,公民黨,社民連,民協,職工盟,街工 和 基督教.
支持新界丁屋政策延長多1000年 ^^
http://news.hkheadline.com/dailynews/headline_news_detail_columnist.asp?id=75000§ion_name=wtt&kw=8
辦學團體聖公會瞞騙交稅敗訴須繳利得稅1.8億
法官指聖公會以慈善為名呃香港人為實
稅務局就大埔豪宅鹿茵山莊發展項目向聖公會追收逾一億八千萬元利得稅一案,高院昨駁回聖公會的上訴,聖公會須繳付稅款,預計判決將成為稅務局向慈善團體徵收發展地皮利得稅的參考案例。法官指聖公會出售其鹿茵山莊物業後,獲利逾十一億元,但無帳目證明如何將利潤在香港作慈善用途,故稅務局以聖公會用該地皮做生意賺錢及追稅,是合理決定。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牧師稱,要與法律顧問研究判詞後始決定會否再上訴......
http://the-sun.on.cc/cnt/news/20100128/00407_0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