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1日 星期三

曾特首真的到此為止?

曾蔭權的政治生涯完了


 


堂堂一個特首,連《基本法》怎麼說都不知,竟然是一個盲毛!


《基本法》第六十一條是這樣說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主要官員,由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十五年,並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中擔任。


( 其中紅色及藍色部分是特意提醒的 )


擁有外國護照的,算不算有外國居留權?


聲稱擁有外國護照的,算不算是中國公民?


……


副局長為仕途計,都主動的放棄了外國國籍。


奇怪!


有一位政治助理卻大而不慚地公開表態:我擁有新加坡國籍,不打算放棄。我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我分分鐘都可領到香港特區護照……


此人合格當政治助理嗎?呀姐,妳的政治是0分!如果妳領香港特區護照時隱瞞妳的新加坡國籍,妳就犯有欺騙罪!知冇?公開聲稱擁有新加坡國籍的人,就不能算是香港永久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根本上就不適合當政治助理。揚什麼!請妳自動下台!!


曾蔭權不斷的為擁有雙重國籍的官員辯護。還說政治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一錯再錯,上負北京的裁培,下失香港人的厚望。原來他的智慧,僅是肥彭手下的一名公務員!


法律服從於政治,全世界都如是!美國的憲法200年沒改,它的附件就越來越多。


特首,不能意氣用是!

若還執迷不悟,一場又一場的憲政危機將陸續有來,勿謂言之不早也!

7 則留言:

  1. 曾特首可能是一時疏忽,但又想自其圓說,所以亂了套。給他一次機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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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如此政治波
    特區初哥
    嘆奈何
    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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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覺得這事肯定已成為曾蔭權管治上的一大污點了.
    曾橫看豎看都只是一名手下而已
    他浸淫官場半生,很熟悉架構運作,但也僅止於此,
    器用有餘,器宇不足..
    過渡性人物
    [版主回覆06/12/2008 10:58:00]曾特首休假幾天.
    此事由署理特首處理.
    這幾天曾特首會吃驚風散的,一昏醒來會作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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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老師 :

        於碧蒲博內得睹   老師之文釆 , 淺白而不造作 , 正氣清泉 , 行文若此 , 乃自真歸璞 , 勝雕龍刻鳳者以道里計 ,   師長鴻文觀似開水 , 惟甘之醒腦神怡 , 滌人遐思 , 上品 !
    [版主回覆06/12/2008 21:55:00]啊,過獎了!
    致在娛樂,大家都開心便好.
    本人的雜文雜過雜貨舖,有空常來雅正.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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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不理黑貓白貓,捉到老鼠的就是好貓,希望這些人真的做點成績給香港人看吧,不過...這些人的人工也太高了吧 我也有一些覺得;這些人值唔值呢?
    [版主回覆06/13/2008 22:21:00]落筆打三更,足見這些人的智慧.
    人工冇得恨,嗰級就係咁!鬼叫煲呔唔搵妳,冇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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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老子先生︰早晨!
    我對曾先生的領導能力不想多說,因為很多人心裡有數,
    我只覺得香港是否那麼不濟,只在雙重國籍的人士,
    才有能力走進管治班子裡,香港沒有其他人嗎
    [版主回覆06/13/2008 10:38:00]我不想拆他的臺.為什麼這麼的不濟?挑戰基本法的底線!
    要知道,香港是要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的.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鄧小平又給了香港人一個寬鬆的空間,一個申報的規定:只要是具有中國血統的中國人,成為香港永久居民的,不申報便屬中國公民.其外國證明文件不具有領事特權.
    死撐沒用,意氣用事只能越描越黑!法律的底線挑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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