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關金”
政府出了新的花招,以關金券代替法幣在市場上流通。
中華民國的早期,以中國銀圓取代滿清的“龍銀”繼承了銀本位。輔以銅元作為市場貿易之用,基本上與世界貿易銀圓接軌。
國際大鰐這隻無形之手為了在歐洲回復金本位,一方面使金價上漲、又有意識的壓低銀價。國民政府在海關的稅收上受到了巨大的損失,改為以黃金為本位征收關稅,在1931年2月1日 實施。
1931年5月1日正式推出“關金券”。1圓“關金券”含金0. 601866 g 。折合美元40美仙;英鎊19. 7256便士;日圓80. 25錢,並按美圓匯價折算。
1942年2月1日,1圓“關金券”含金提升至0. 88861 g 與1美圓等值。並以1 : 20的比價兌換法幣。本來最高面額只有5圓的“關金券”,一下子增添了20圓、50圓、100圓和500圓,可以在市場上流通。法幣和關金券同時在市場上流通,但還是以法幣券為定價的標準。市場是凌亂的,人民則更是煩。
“關金券”用提高含金來顯示身價,最後變得一文不值使人民來了一個措手不及。後來,最大面額的“關金券”是250 , 000圓。許下的“六成現金、四成儲備金”,1圓關金券與1美元等值的承諾,盡是一派胡言從來就未兌現過。簡直是搶盡民間的一分一毫,欺騙了四億七千萬的中國人民!
1947年2月10日,汽油每加侖由7, 000元漲至37, 000元。市內280輛公共汽車有80輛停駛,15條路線縮為8條。
1947年2月11日,一日之間每擔白米由13萬元漲至28萬元。
1947年2月20日,廣州市中央銀行開始收兌港幣。兌換率為:HK$1= 2 , 500圓“關金券”。
1947年2月22日,廣東海關禁止黃金條及黃金塊出口。旅客金飾不得超過2兩 ;外國人擕帶外幣不得超過100美元。
1947年4月21日,每擔白米116, 000元。
1947年11月28日,每擔白米由410, 000元漲至540, 000元。
1948年2月6日,廣州中央銀行發行5, 000圓面額的“關金券”,金融市場更為動盪。
1948年2月14日,每擔白米由700, 000元漲至1, 400, 000元的。
此時,2, 500圓的“關金券”已經是無物可買,廣東四鄉更是七折使用。此等鈔票,民間戲之曰連生火也不燃的濕柴。
1948年2月23日,每擔白米上漲至3, 000, 000元。
飯價一日三易:早市每碗5, 000元;午市每碗6, 000元;入夜每碗7, 000元。
1948年4月16日,國幣與港幣的比率超過130, 000 : 1 ,廣州大多數的商店都改收港幣為本位。
1948年5月5日,每擔白米由漲至7, 000, 000元,90﹪的工廠倒閉。
( 以上資料均以法幣計算 )
﹝待續﹞
這是政府的變相打劫人民!
回覆刪除